6.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下属四所学校新风系统项目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下属四所学校新风系统项目

工程地址:西安市未央区

户型及数量:马旗寨小学36个教室,共72台新风设备




设计方案:

1、为了预防和控制教室中由于环境大气污染、建筑和装修材料、教学活动和人体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教室室内环境,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孩子们在青少年及幼儿时期的健康成长尤其重要。我国的青少年每天大约1/3~1/2以上的时间在学校度过,教室是孩子们每天课业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教室空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身心成长。目前,我国正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但经济发展带来的空气质量问题却不容乐观,建立一套关于教室空气质量的标准对于保障教室空气品质和师生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基本情况

  马旗寨小学36个教室,全部采用吊顶式新风机组。每个教室2台,每台≥1000m³/h。

3、系统设计原则

1)根据教室结构将新风设备安装在教室外的走廊或距离教室最近且易于取新风,这样可以降低送风噪音,新风设备的送风及排风系统通过圆形管道将经过设备处理后的洁净新风及室内污浊空气送进、排出教室;设备风量控制器安装在距地1.5m处;新风设备周围如有人员经过处必须采用型钢做加固措施。

2)新风路径统一:新风从空气较洁净区域进入,由污浊处排出。

3)满足日常工作、休息时所需的新鲜空气量。按国家通风规范,每人每小时必须保证30立方米。【1998年《国家中小学校舍建设规范》规定小学教室通风量最低为11m³/小时。】保证通风净化系统的连续性,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

4、新风系统要求

教室洁净新风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小于人员所需新风量,以及补偿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两项中的较大值;

2)必要换气次数:不宜低于3次。

3)考虑西安市冬季空气质量,设计新风量及换气次数均大于规范值。新风量30m3/h。

4)新风系统风量须完全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的要求。

  5、系统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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